奖补标准不高于建安成本的25%
除上述优惠政策外,济南还计划设立停车设施专项资金,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给予投资补助和奖励补贴,奖补标准不高于建安成本的25%。
具体泊位奖励政策为:
据介绍,奖补资金需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向项目所在区停车办提出申请,并提供项目审批手续,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初审合格后,报市停车办确认,符合条件的给予奖补。其中,地下停车设施、地上停车设施分二次进行奖补,第一次在项目验收备案后拨付40%,第二次在项目运营3个月后拨付60%;地面停车设施运营2年后拨付。
内容来源: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6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