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航
  • 网站首页 关于隆翔 新闻中心 智能制造 管控运营 项目投资 企业风采 联系我们
    • 6/5
    • 6/5
    • 6/5
    • 6/5
    • 6/5

    集团董事长冯小隆同志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聘任为特约监督员

    2020/7/18 10:23:06 阅读:6363


          2020年7月17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聘任活动在省法院隆重举行举行。隆翔集团董事长冯小隆同志被聘任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聘期五年(2020年—2025年)。这是省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省法院特约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全省人民法院及其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反映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宣传人民法院工作和成效,为全省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供有力监督和支持,对推动全省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等。


          董事长冯小隆表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作为省法院聘任特约监督员,这不仅仅是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发挥特约监督员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独特优势,更好地传递人民群众的心声,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同时也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升履职的理论基础。在对法院监督过程中,积极履职,讲真话,进诤言,同时不越界、不越权,真正为司法公正出力。”